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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岩松同志到普洱市澜沧县夣朗镇南甸村调研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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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6 11:34:00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收藏
2017年,云南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要求,严格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助力政府建设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行政审批、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财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方面
1.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坚持税收政策公开机制,在厅门户网站上开设税收政策专栏,扩大公开的税收政策文件范围,及时公开税收政策,2017年至今共公布税收政策文件45份,保障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获取税收政策信息的权力,高效便捷地宣传、贯彻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切实按照“三同步”要求,召开重点企业和主管部门座谈会,在调研的基础上拟定《环境?;に霸颇鲜∈视盟岸詈陀λ拔廴疚锵钅渴桨敢榘福ú莅福?,同步拟定该《草案》说明上报省政府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和合理性。二是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信息。
2. PPP项目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PPP项目信息公开做出具体要求,并在门户网站PPP专栏发布信息12条,涉及政策发布、权威辟谣等内容。二是在《云南财政》中推出PPP专刊,系统宣传PPP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同时,建立信息季报制度,以信息公开推动项目规范实施,共发布了3期推广运用PPP工作简报。三是按照“三同步”要求,报请省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云南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实施方案》时,同步上报政策解读。目前,我省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对外发布PPP项目515个,发布项目信息13500余条,其中,发布PPP项目文字信息9500余条,发布PPP数据信息4000余个。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要求政府采购项目都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发布采购公告,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采购项目信息。2017年以来,全省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共发布各类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0562条。全省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共发布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1342条、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832条;全省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共发布采购结果公告16934条;全省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共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4196条。二是公开政府采购监管处罚信息。2017年以来年,共发布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332条。三是公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信息。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实行在线、自愿、免费登记制度,资料合格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在线登记后,登记信息通过云南政府采购网同步公开。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方面
4.财政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新形势下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发布《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厅门户网站作为全厅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化率达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编制《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厅领导审核批准后,每年3月31日前按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截至12月15日,省财政厅各部门先后对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税收政策、费(金)优惠政策、新闻发布、“放管服”改革以及云南省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等栏目进行了更新。共向社会发布信息2997条,累计访问量353万次,内容涉及厅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工作动态、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财政法规规划、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依据、政府采购信息等。通过及时发布财政政策和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5.行政职权和内部审批事项公开情况。为适应“放管服”改革和云南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要求,省财政厅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改革要求,认真梳理并及时更新发布省财政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根据《关于梳理和报送云南省省级部门内部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梳理范围和口径,认真组织内部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共梳理了12项内部审批事项,现已向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报批,待批复后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6.政务服务窗口开展情况。一是始终把优化政务大厅“窗口”服务质量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面向公众公开本部门和窗口的工作职能、承诺服务、办事流程等信息。通过政务公开、简化程序、有效地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2017年以来,会计从业资格换证及继续教育登记共办理176人次,会计从业资格审批办理1743人次,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3100人次,调入346人次。政务服务窗口的办结率达100%。及时将《省财政厅政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省财政厅政务大厅服务承诺》《办证流程》《一次性告知材料》等内容上墙并在省财政厅外网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畅通监督信息渠道。二是及时将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涉及本部门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及指南全部公示,并积极开展信息更新工作,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调整及保留情况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动态调整。2017以来全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大厅管理系统咨询、投诉的回复共27件,咨询内容涉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年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分数等。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方面
7.化解过剩产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一是支持全省2017年煤炭行业退出产能169万吨,安置职工2820人。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奖补资金分配严格执行资金分配使用公告公示。各州(市)依规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各州(市)和企业对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负责,并将分配结果在本级人民政府网站上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2017年9月在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对2017年化解产能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年初预算安排省级水泥行业化解产能过剩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调整追加预算2125万元,用于兑现水泥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8户企业,792万吨产能,并督促省工信委对水泥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扶持项在其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对2017年上报的工业类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审核,并委托省预算评审中心组织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对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校(飞机机电维修专业实训基地并申请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云南工业技师学院(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项目建设)等8所学校申报的项目予以扶持,并在财政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各类企业资金支持公开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政策透明度,营造公平营商办事环境,制发统一格式并及时公布2017年度政府财政资金支持,补贴的各类示范企业、高新企业、龙头企业、试验室、技改项目等清单目录,将《云南省省级财政支持各类企业资金公布表》在省财政厅外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清单目录详细列明了企业获得财政资金支持、补贴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支持方式、支持领域、支持对象、支持条件、支持数额、办理机构、工作流程、批准条件的情形和流程等,共计6类32项,涉及的领域包括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经济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供销等。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方面
9.脱贫攻坚信息公开情况。一是通过金色访谈等媒体,直接对话来自全省各地对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的提问,全面阐述财政对于扶贫工作的推进力度和政策支持,起到有效的政策宣传作用。二是及时公开我省的易地扶贫搬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资产收益扶贫、脱贫攻坚相关资金政策等信息。2017年以来共在《云南财政信息》上刊登了51篇相关政策推动、执行和管理情况相关信息。三是召开扶贫相关的政策宣讲、培训以及重大决策会议,与媒体记者进行联络沟通,提供相关素材,在主流新闻媒体及网站上对脱贫攻坚的成效及政策进行宣传。
10.农村综合改革信息公开情况。通过门户网站的项目查询、经验交流、成果展示、政策法规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央及我省制定的农村综合改革的政策法规文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美丽乡村、村级“四位一体”、中央及省级建制镇示范点、传统村落?;?、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信息。统一规范设置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信息公示牌,统一公示范围、公示内容、样式图标和公开模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同时,对全省省级立项的60个土地治理项目、28个贷款贴息项目、1个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和46个省级科技示范推广项目向社会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和投诉。
11.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情况。一是不断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统筹力度,强化管理、形成合力,会同省民政厅印发《云南省社会救助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孤儿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统筹使用,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救助、精准扶贫。二是经与省民政厅等单位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决定提高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并予以公开。三是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四是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切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实行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覆盖。五是确定每个月每个季度降费率、降成本惠及企业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缴费、生育保险费、企业和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等数据并予以公开,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以保障降费率减负担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12.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我省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一是明确任务时限要求,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全省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改造,2019年年底全面完成。二是明确财政政策,结合各地区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及改造工作绩效、政策支持、措施保障等因素,与中央补助资金一并切块下达,集中用于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口袋书,帮助各级干部、专家、工作人员、农村工匠、危房改造户及时了解和掌握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工作流程。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方面
13.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5月,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专项调整预算后,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专项调整方案报告及草案报表,首次公开我省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同时公开新增债券的管理要求、资金安排的基本原则、资金安排的建议、加强债券资金监管的要求。在2017年预算报表中反映了置换债券收支预算情况,在2016年决算报表中增加全省及省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决算表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决算表,披露了2016年云南省、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限额、债券发行额、还本额等信息。同时,严格执行“五公开”、“三同步”的要求,在报请省政府审定《云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时,按照程序同时上报政策解读等材料,并在完成审定审查工作后,在外网公开。
14.重点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重点加强融资担?;?、政府采购、资产评估机构、全省进口花卉免税政策等重点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公布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和惩戒结果全部在门户网站上公布。目前,共收集、整理、汇总、上报“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会计师事务所审批行政许可”及“在省内设立融资性担?;股炅炀砜芍ど笈?/font>”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其中行政许可31081条,行政处罚2条。及时将涉企信息公示到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成功公示信息160条,在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回复咨询、投诉、建议共40件,所有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由省财政厅法制机构牵头进行答复。同时,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负有市场监管内部机构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方面
15.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7年,省财政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136件、省政协提案76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均已全部按要求办结。在答复主办件和分办件时,均附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及时解答和回应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主动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公开相关财政信息。同时,将按时办结、格式规范、答复质量高且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以及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通过厅门户网站、《财政信息》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主动公开办理情况。
16.多渠道发布财政信息。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信息公开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积极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和各州市财政局,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工作情况等多方面、多渠道采集信息来源。同时,严格执行相关处室初审、厅办公室复核、重点信息报相关厅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截至12月15日,省财政厅向省委、省政府共报送信息1154条,被上级部门采用179条;被财政部门户网站“新闻联播”栏目采用26条,被“财经论坛”栏目采用9条,被首页“财政新闻”栏目采用22条,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在全国排名前列。
17.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11月30日,省财政厅2017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9件(包括以信函邮寄形式申请),政务信息在线查询件165件,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85个,均严格根据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分类办理答复,对涉及财政职能的,符合公开规定的事项及时公开,按规定不应公开的,或不属于财政职能的,第一时间做好答复解释工作。
18.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综合运用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一是做好稳增长政策解读。省政府出台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后,省财政厅迅速行动,制定出台《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及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出台的意见,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经济稳增长和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全力以赴确保稳增长开好局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进行解读。厅领导积极接受新华网专访,对财政涉及稳增长相关政策措施作了全方位解读。二是做好境外旅客退税政策解读。为深入推进我省税制体制改革,在省内试点口岸启动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同步召开云南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新闻发布会,厅领导对退税政策、退税流程等方面作了细致解读,并通过新华网、云南网、中国新闻网、凤凰财经等媒体公开相关信息。三是及时召开PPP项目推介会。今年2月,省财政厅在昆明举办“2017年云南省PPP项目推介会”,是云南省规模最大的一次PPP项目推介会,得到国务院认可并在官方网站刊登新华社文章,介绍此次推介会项目数、总投资、行业领域。11月,由厅长陈建国在2017第三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专场推介会上作主旨推介,从潜力优势、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项目优势等四个方面介绍了云南推广运用PPP的优势,共推介项目81个,有效吸引优质资源推动地方转型发展。
19.积极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策解读工作的部署,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在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切实承担政策解读的主体责任,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2016—2017年,省财政厅共对12份重要政策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涉及社?;?、农业担保、会计管理、税政政策、融资担保等方面,通过撰稿解读、问题解答、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作了解读。其中2份涉及到会计人员管理政策,结合会计工作及会计人员管理的最新要求,及时通过在政务大厅设置图片、图表、图解等方式对会计管理政策进行了解读。
(七)指导本系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配合并指导做好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2017年1月,在政府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审议表决通过后,省财政厅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和相关要求,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政府预算报告及草案报表,公开的表格涵盖“四本预算”共计29张,并同步公开云南省2017年政府预算解读。其中,省对州市转移支付做到分地区公开,且细化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做到分项目公开。同时,及时下发通知,明确了省级部门公开模板、公开时间和要求,截至2月20日,省本级应公开的425个部门已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公开面达100%;从及时率来看,自预算批复到预算公开,用时最短的仅为1天,用时最长的为14天,比法定时限20日提前6天,及时率为 100%。
21. 配合并指导做好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公开。2017年7月25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了省本级财政决算后,省财政厅于8月16日及时公开了2016年度省本级财政总决算报告及相关决算数据。各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也积极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工作部署,稳步推进财政决算公开工作,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部公开了2016年本级政府决算,支出数据全部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涉密信息除外),并对本级预算执行中变化情况较大的事项作了详细说明。同时,积极督促和指导全省各级各部门及时公开本部门决算,要求全省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要依法公开本部门和单位决算(涉密信息除外)。截至8月24日,省本级应公开决算的143个部门已全部公开部门决算,公开面达100%;从及时率来看,自决算批复到决算公开,用时最短的4天,用时最长的15天,比法定时限20日提前5天,及时率为100%。指导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各部门各单位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信息除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涉密信息除外)。
22. 配合并指导做好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将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呈报省政府批准,并将省政府审批通过的省级“三公”经费汇总数,在时限要求内,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在省人代会审议表决通过政府预算和省政府审批通过省级“三公”经费汇总数后,及时下发通知,明确了省级部门公开模版、公开时间和要求,并要求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7月13日,代省政府在省财政厅外网门户网站公开了省本级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并同时公布了情况说明。指导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公开本级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同时重点说明“三公”经费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因公出国(境)组团和完成情况,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公务接待具体情况等。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省财政厅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厅党组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反腐倡廉、转变作风的重要抓手;构建和谐财政、宣传财政政策、树立财政良好形象的重要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云财办〔2016〕26号),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厅办公室,主要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省财政厅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并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为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扎实部署,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拟定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和财政部要求进一步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办〔2017〕47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任务分解的通知》(云财办〔2017〕96号),进一步细化2017年省财政厅承担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到各相关处室,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为加强对全省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的配套实施方案,各相关处室按照贯彻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到各个科室,明确到各个经办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机制,在制定《2014—2017年云南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规划,在2017年非税收入稽查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云南省深化财税改革专题培训、全省信息化运维管理培训、财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和机要保密培训以及新进人员培训中均设置了与财政政务公开有关的课程和内容。
(三)丰富载体,积极拓展政务公开范围
省财政厅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知晓度,增强影响力,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一是充分发挥财政门户网站第一宣传阵地作用,准确公开财政最新政策、最实举措、最快动态,及时回应热点舆情、焦点新闻和难点问题,较好发挥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效应。二是充分利用厅机关办公系统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办公系统的“厅内通知公告、财政新风尚、财政信息、每周动态、情况通报、科技信息动态、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多个栏目上公开财政信息,并在办公楼入口处设置公开栏,及时公开干部任用、发布厅内通知等信息。三是强化新闻媒体的公开作用。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省财政厅紧紧依托财政刊物、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财政信息报送和财政宣传,通过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财政网络舆情摘报》《云南财会》和云南财会微信等媒介扩大财政信息宣传面。
(四)跟踪督查,有效强化政务公开监督
省财政厅就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报请厅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由厅督查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由驻厅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责任追究,并将涉及督查、追责问责等工作明确作为厅信息公开办相关成员处室承担的工作职责。在内部监督上,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厅办公系统及时公开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等事项,进一步增强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极大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在外部监督上,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各方面的信息反馈,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
(五)积极作为,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引导
省财政厅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精心组织,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全省财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不断推进政策解读工作与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的紧密结合,做好热点回应,加强互动交流,正确引导舆论。2017年以来,省财政厅在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中国财政》《云南日报》《云南网》等国内主要媒体共计发表各类新闻稿、专题文章120余篇,大力宣传财政部门在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及先进经验,进一步赢得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比如:公开的信息量还没有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财政信息的需求;有的重点工作公开内容细化程序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办法,采取新举措,下大力气抓好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着力将政务公开打造成财政部门服务和联系社会公众的桥梁及纽带。一是拓宽渠道,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广泛性。二是积极探索,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方式。三是强化学习,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
云南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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